骨干基地是指参与“五大行动”实施、达到规定的标准条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为积极推动水产养殖技术集成、模式创新,湖南省以建设“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为抓手,培育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水产养殖典型和样板,示范带动水产养殖主产区“五大行动”全覆盖,助推全省渔业绿色高水平发展。
实施“五大行动”是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加快补齐水产养殖业发展短板的重要方法,也是推进渔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根据《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拟创建骨干基地的经营主体应按照以下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应为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的经营主体。边界清晰,无土地、水面使用权纠纷,且在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系统注册和填报的经营主体。
应坐落于《湖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严禁破坏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红线。无涉黑涉恶、信用失信等情况。经营者应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承包合同。苗种繁育企业要遵守《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周边无工业污染源,近5年(含申报年度)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近5年(含申报年度)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无使用禁用、假、劣兽药及禁用投入品等违法行为。
池塘养殖类养殖面积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类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稻渔综合种养类,平原地区应集中连片,面积达2000亩以上;丘陵山区应各田块位置毗邻,面积在500亩以上。大水面类,湖泊水面面积5000亩以上,水库应达到中型水库及以上。
每个骨干基地实施内容除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需根据养殖品种酌定外,其他行动内容要求实现全覆盖。3年内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获得同类项目资金支持的主体(资金额度100万元及以上),可申报骨干基地,但不重复安排项目资金。
经营主体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根据经营主体申请,遴选基础完善、管理先进、具备示范引领条件的经营主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评审后择优推荐,将正式申报文件和实施方案报送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省直单位直接申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批复上报的实施方案。
市(州)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组织专家,对本辖区内创建的骨干基地现场验收打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验收结果和整套验收资料分别报送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和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部。省直单位直接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验收。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组织抽查,择优推荐给农业农村部审定。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各市(州)将骨干基地的绩效自评报告分别报送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省级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酌情核增(减)各市(州)当年项目申报。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骨干基地进行跟踪考查和监督管理,骨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骨干基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实施“五大行动”的,要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情况。骨干基地存在违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能够达到认定标准条件,取消其认定资格并进行通报。
包括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技术、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技术、鱼菜共生生态种养技术。各地可因地制宜示范应用适合本地生产实际的技术模式。
包括人工湿地尾水处理、“三池两坝”(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养殖池塘底排污、池塘工程化循环水(IPRS,俗称跑道鱼)、宁夏“稻渔空间”(“IPRS 流水槽+大田种植”)等尾水处理模式。其他可因地制宜示范应用适合本地生产实际的技术模式,包括广东推广的陆基集装箱养殖、“零排放”圈养、塘泥种草养鱼、植物滤床处理技术等模式。
根据水产养殖病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五方面技术措施减少用药。包括发展生态养殖、使用优质苗种、加强疫病防控、指导规范用药、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
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制定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措施,优化相关配套技术,做好前期病害防控与减量用药、养殖尾水处理等基础工作,开展配合饲料替代试验应用与对比试验,认真做好生产记录。及时做试验情况分析,总结不同配合饲料厂家品牌、不同营养参数的替代应用效果。评估配合饲料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等。根据试验效果,完成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的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探索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评估指标体系,提出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转型升级技术解决方案。
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分为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品种测试站建设和繁种基地建设4个方向,经营主体依据自己真实的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方向建设。
文字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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