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推动屠宰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回应广大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的关切。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聚焦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围绕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履职、屠宰企业从业资质、产品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甘肃省酒泉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压实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县级按要求足额配备驻场官方兽医,落实“两项制度”,确保定点屠宰场有专职监管人员和驻场官方兽医,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企业24小时驻场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围绕畜禽入场、屠宰、下线、产品出厂准出“四条主线”,强化基本资质、环境卫生、设备配置、人员要求、肉品检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鼓励甘肃省酒泉市15家屠宰企业在进厂(场)查验、肉品检验、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场)5个关键环节安装监控,建立视频监控存储资料,实现实时远程监控监管。
甘肃省酒泉市印发《关于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并督促县(市、区)安排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上门指导,精准把握实施要求,对从业人员队伍、制度规范、硬件建设、设施提升等方面做完善提升;指导甘肃祁连牧场、酒泉百源、酒泉思味特、瓜州三道沟牛羊屠宰企业等规划、建设和完善定点屠宰申报材料。目前,祁连牧场已完成市级现场验收,并现场反馈整改建议。思味特因改址新建提交的申请材料正在整改完善当中。百源、三道沟牛羊屠宰企业正在建设当中;认真核查从业许可资质、官方兽医和兽医卫生检验员与设计屠宰规模匹配等情况,指导甘肃省酒泉市15家屠宰企业完善条件,达到“三证一批文”要求。
三、规范检疫行为,压紧官方兽医职责。结合“官方兽医队伍集中整顿”行动,逐步加强驻场官方兽医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理,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坚持屠宰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督促驻场官方兽医严把入场登记、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屠宰检疫、肉品出厂关,做好耳标回收,实现畜禽来源可追溯、可追究,禁止病弱和来源不明畜禽入场屠宰,严禁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出人情证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强官方兽医系统管理,及时完成新确认人员系统录入和注销人员系统注销工作,督促按时完成培训和考试;利用参加省级屠宰检疫技能竞赛机会,选拔优秀选手,组织并且开展强化训练,激发调动官方兽医学习专业理论、钻研屠宰检疫技术的热情,逐步提升我市官方兽医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四、严格制度落实,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屠宰环节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做好待宰静养、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品质检验、出厂登记、无害化处理、清洗消毒等环节工作,严格按规程实施淋巴三腺摘除及修整,按标准配备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并随屠宰线同步检验;督促企业建立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企业人员掌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逐步的提升内部管理上的水准,整治环境,改进工艺流程、有效控制屠宰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五、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对生产经营场所消防、供电、锅炉、制冷、高压容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施安全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维修保养设施设备,确保运行良好;督导屠宰企业加强对致昏、刺杀、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的日常巡检,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与屠宰企业管理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监管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台账和整改问题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屠宰企业车间环境卫生差、人员更衣室消毒池不能正常使用、安全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安全警示标语张贴不规范等30个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做好“回头看”。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站点平台”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站点平台,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畜网-中国畜牧网络站点平台”。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是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 电子信箱:(系统自动保留7天)